【上海热线汽车频道讯】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经过20个工作日的核实比对工作,从8月8日开始,7月11日第一批提出申请参拍和额度直接流转申请的市民陆续收到服务中心的短信通知,从而得知自己是否有资格参与额度拍牌。
从第一批信息比对结果来看,总体通过率在95%左右。未通过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当事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经复核后仍不具备参拍条件的市民,根据《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服务中心将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参拍申请。《管理规定》对拍牌人新增了参加车辆额度拍卖的资格条件。其中规定:个人参加拍卖之日起1年内存在“驾驶证累积记分达到12分”、“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驾驶人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这三种违法行为记录的,将不具备参拍资格。这里所说的1年的具体计算方式是从申请参加拍卖之日起,往前推算1年。
市民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违法情况。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千万不要通过网上卖分买分或亲戚朋友之间借证处理违法消除记分,以免影响自己的拍牌资格或诚信记录,公安机关也将坚持加大对网上卖分买分、借证消分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