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车过程中,除了日常的维修保养之外,很多人往往忽视保险的“正确使用方法”,以为只要上了全险,就能万事大吉。其实,即使你上得是全险,仍会碰到很多情况是不在商业险理赔范围之内的。
为此,记者请教了多年从事机动车定损工作的业内人士——北京安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车险部经理郝立强,总结了十种你或许根本想不到的“保险不赔”的情况,希望网友们能在开车时多一份小心。
一、改装车的不赔
案例:
20岁出头的小李是位汽车改装的发烧友。不久前,家里给刚刚上班的小李买了一辆马自达睿翼轿车,他便迫不及待地开到哥们儿的汽车改装店,在车子前后保险扛的位置都加装了大包围。
新车开了刚俩月,一天晚上,小李在一家饭店门前停车时,车头不慎撞上了门前的石阶,前杠部分已乎被撞掉。小李当时就向保险公司报了案,称自己因驾驶不当撞坏了车前杠。保险公司的接线员表示,该事故不需要定损人员查勘现场,只需小李自行前往定损即可。
第二天,小李将自己这辆“掉了下巴”的新车开到定损中心,工作人员看了撞掉的前杠却表示:由于车损的部位并非机动车出厂时的原有设备,因此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点评:车辆新增设备必须单独投保
车辆损失险不包括新增设备的损失。新增设备,是指除车辆原有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如:前后大包围、扰流板、尾翼、CD及电视录像设备、真皮或电动座椅等等。
也就是说,只要是新车出厂配置没有的,车主自行安装的设备,均不在车损险的正常理赔范围之内。但是,车主可以通过投保其它附加险的办法来弥补,如,除外投保“新增设备损失险”,保险公司就可以对新增设备的损失予以赔偿。
需要注意得是,如果您改装的不仅是外观部分,而是将车辆的动力、排气系统等部分都进行了改装,保险公司很可能以“高风险”为由拒绝为您办理保险。
二、拉黑活的不赔
案例:
捷达车主张先生,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由于工作清闲、薪水不高,张先生每天晚上都在国贸地铁站附近蹲点儿拉趟黑活儿,赚些外块。
今年年初的一天晚上,张先生载着4名乘客回通州,并以每人20元的价格收取了费用。由于积雪路滑,张先生的车在过弯时突然失控,撞向了路边的电线杆。车上4名乘客中,后排的3名乘客均未受伤,但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先生却发生了腿部骨折。
事故发生后,车主张先生第一时间通知了保险公司,得知有人员受伤,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连夜赶到事故现场和医院了解情况,在得知张先生向所载乘客收取了搭车费用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这种情况属于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保险公司有责任免除。
点评:变更车辆用途保险有权拒赔
据了解,拉黑活,做收费的顺风车等行为均属于变更车辆用途的行为。车主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私自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属于违反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视为营业运输。)(非营业用汽车指在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
如果车主改变了用途等事项,应该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进行登记和评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