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代表性现象
电动生活探桩调研团队走访的607个充电站点中,不对公众开放的充电站点129个,占比21.25%。这其中,属于商业办公类的26个、小区住宅类66个、经销商4S店类4个、专营充电站6个、政府职能部门类8个,公交保障类的19个。
公交保障类的充电站主要为纯电动公交车提供充电服务,部分专营充电站也仅对出租车提供充电服务。实际探访中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都设有充电桩,级别高一点的区政府等地配建的充电桩是允许社会车辆进入充电的,但乡镇街道办所配建的充电桩不对外开放的居多;有些4S店只针对本店客户提供充电服务,更有些只给新车交付时一次性充满电,之后便不再提供充电服务;有些封闭式管理小区、商业写字楼配建电桩只满足于自有业主使用,而有些小区起初是开放的,后因业主投诉外来车辆过多侵占小区业主车位,致使小区不再对外开放,导致运营商官方数据无法及时准确更新。以上情况,将导致深圳市内真正对社会车辆开放的公共充电桩远比实际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少很多。
深圳市充电桩总体使用率平均值为5.97%,直流充电桩使用率为12.63%高于平均值,交流充电桩使用率为4.56%,低于平均值。深圳市交流充电桩过多、直流充电桩偏少,而建设直流充电桩的站点又是以是公交、出租车专营充电站为主,对社会公众开放的较少,尤其在市中心位置,纯电动汽车使用直流充电桩进行快充很不方便,从促进纯电动汽车的长足发展出发,加强对外开放的直流充电桩建设是大势所趋。
深圳市充电桩站点大部分为规模较小的零散式充电站,少部分为大型集中式充电站。除集中式充电站,其余几乎没有专人管理(探访期间实际采集数据显示,没有专人管理的充电站达91.56%),因此,大量充电桩被燃油车占位的情况的出现(41.33%的充电桩被燃油车辆占位),直接导致已建成充电桩无法发挥出应有作用。
按照深圳市政府要求,旧小区建设充电桩比例应不低于10%,新建住宅停车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须按停车位数量的30%配建充电桩,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商业、工业类项目停车位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10%。虽有政府强制性要求,但建成之后,很多充电桩并未通电启用,甚至是在开通一段时间后因其使用率不高而关停,致使很多充电桩成为摆设无法服务社会。
在购买新能源车的车主中,大部分是刚性需求,采用两点一线的出行方式(家-单位)从符合这一出行特征的住宅小区和商业写字楼的充电桩使用率来看,住宅小区类为3.36%、商业写字楼4.49%,虽然办公场所的使用率高于小区住宅类,但差别却并不明显,主要原因还是高昂的停车费造成商业写字楼类充电站使用率不高。
3 报告的意义和价值
电动生活希望通过此次为期4个月的深圳实地探桩调研,在运营商层面,通过对城市充电桩的实地探访,采集、整理、分析有效电桩大数据,为运营商提供有价值的合理建桩参考意见,共同促进充电桩有序发展,杜绝社会资源浪费;在主机厂层面,通过与主机厂实时共享真实可靠的各个城市电桩数据,为客观理性的城市销量规划提供有据参考。共同为车主解决充电恐慌难题,增加新能源车辆销售优势及卖点;在消费者层面,通过整合电动生活采集的实测数据以及与其他运营商合作的共享数据,为消费者和车主提供准确可靠的充电桩“查、找、充、付”全环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