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上为了便于隐匿,威利斯车身高度不超过850毫米,选用低压轮胎、四轮驱动,以应对泥泞和进行牵引用途。该车能运载三人,挡风玻璃可以向下折叠,全车没有车门,只有一个圆弧状的缺口,既方便上下车,又减轻了自重。同时,注重机动性能所以放弃了装甲,却因为人员在车上过于暴露,导致了很多美军士兵的伤亡。威利斯有114马力,是当时同类车型动力的3倍。速度快,重量轻,威利斯空投版分别在车身两边和尾部设有三处圆孔,用以钩挂降落伞,在战场上可随时“从天而降”。
这样一来,威利斯在战场上可以到达部队希望到达的任何位置,架起火炮是战车,装上电台是侦察通讯车,配备担架是救护车,它几乎无所不能,为战争的胜利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它被美国巴顿将军誉为像狗一样忠诚,像骡子一样健壮,像山羊一样敏捷。
由于二战时美军和盟军在欧洲战场投入了大量的威利斯,战后这些车大部分留在了欧洲,当地居民将威利斯用于日常生活工作中。正是威利斯优异的耐用性和可靠度,让战后的人们更加得力的重建自己的家园。在看到民用市场的巨大商机后,威利斯正式改名为Jeep。
JEEP一词的由来很有意思,据说40年代当第一辆样车交到军方试验车场时,管理车场的美国大兵按照习惯要给每一种试验车辆取一个绰号, “吉普”的发音,是源于一种四分之一吨重美国军队侦察车的名字——GP,GP即General Purpose,中文意思为“通用功能”,所以就按GP的谐音取名为Jeep。另一个说法是,二战期间,吉普曾被士兵们戏称为“Just Enough Essential Parts(仅有足够的零件)”的首字母缩略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