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战后至50年代初,威利斯在尚未注册Jeep商标前,它推出的产品种类已经初具规模,而且市场反响还不错。当然,它与当时的福特相比,威利斯在家用轿车方面还是相对弱势,硬派越野型的产品才是它的主打车型,不过单从转型来看,威利斯无疑是成功的。
◆商标注册成功,正式进入“Jeep”时代
在上世纪50年代初期,成功转型的威利斯随后又做出一件划时代意义的事,那就是对“Jeep”商标进行注册。从此,“Jeep”这个名称只属于威利斯公司。另外,在1953年,亨利·凯瑟公司以6千万美元收购威利斯·奥夫兰多公司,新公司正式被命名为威利斯汽车公司(Willys-Motors),并展开深入地研发计划,为Jeep日后丰富的产品线打下了基础。
由于它在发动机、传动轴、传动系统以及乘坐舒适性方面不断进行改进,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在野外活动中的首选交通工具。另外,CJ-5有一点与前期的CJ-3B极为类似,那就是车身外观比较柔和,整个轮廓更为浑圆,没有那么硬派。
早期国人将轻型越野车统称为美式吉普车,就连毛泽东和朱德在南苑机场阅兵时乘坐的车型也是威利斯MB。到了1957年,重庆长安汽车厂的技术人员在没有任何经验和生产基础的艰苦条件下,对CJ-5吉普车做了测绘设计,并最终研制出了46型越野车,实现了一千多辆的产量,为日后我国轻型越野车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