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你说说,好好的到超市买东西,这是着谁惹谁了!”原告高先生在法庭上抱怨道。原告高先生开车前往京客隆超市购物时将车停放于停车场,当日北京刮大风将超市所载商用楼屋顶的油毡刮下,正中高先生的轿车,将车砸成“重伤”,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包括商用楼所有人、超市及停车场管理人在内的三位被告赔偿自己的损失。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原告获赔6301元。
在庭审中,原告称是因为超市所在商用楼三层电梯井位置的油毡被大风刮落,砸到轿车上,才致使车辆受到严重损伤。因此三被告作为该商用楼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以及停车场的管理人应当赔偿车辆的损失。
被告京客隆公司称:原告高先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车辆受损与该公司房顶油毡脱落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油毡脱落的位置是三层上的另一个独立房屋,其不仅未在该公司租赁范围内,且该公司并未实际使用该房屋,该公司不同意赔偿原告的损失。
被告医药公司称:房屋已经租给京客隆,房屋的安全责任就应当由京客隆公司承担。
被告紫光园公司则表示,该公司能够证明原告车辆确实系京客隆公司屋顶掉下的油毡砸坏,同时该公司的保安负责店内外的公共秩序,而且被砸车辆停放的停车场是免费的。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医药公司作为商用楼的产权人,其应对包括该商用楼电梯井等设施在内的楼宇整体负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事发前,医药公司并未对十五号商用楼电梯井尽到必要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导致该楼电梯井顶部油毡因事发当日刮风脱落造成高先生车辆受损,故应当对油毡脱落导致高先生车辆受损存在过错。油毡系从商用楼电梯井顶部位置脱落,而京客隆公司并未承租,故京客隆公司对电梯井顶部油毡脱落造成高先生车辆受损没有过错。紫光园公司对停车场的使用已经尽到了必要的管理义务,故紫光园公司对电梯井顶部油毡脱落造成高先生车辆受损没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