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汽车厂商不能不对整车负责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制度,消费者与轮胎厂商并无直接合同关系,就轮胎质量隐患,消费者只能基于买卖合同关系,向汽车生产厂商或销售商主张权利。在车主和轮胎公司之间,汽车厂商起到了民事关系“隔离带”的作用。
车主在买车时,本无必要去怀疑轮胎品牌的信誉,他们是基于对整车厂商的信任才选择某个品牌的汽车产品。而对轮胎质量的把关,则交由整车厂商。轮胎出了质量问题,整车厂商于情于法都责无旁贷。
同时,消费者暂时无权向整车的生产厂商行使权利,不等于配件厂可以逍遥自在。对轮胎商责任的追索权,可以由汽车生产厂商行使,因为它们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
链接:购车应注意轮胎安全
一台汽车无论是有100kW还是500kW的动力,无论承载着1吨还是3吨的重量,无论价格是10万元还是100万元,它与地面的接触都只依靠几条窄窄的轮胎。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无论加速、减速、转弯、变线等动作,最终都必须依靠轮胎来完成。因此,一套合格的、状态良好的轮胎,对汽车的行驶性能和安全性能都是极其重要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选购汽车的时候,已经非常注重车辆的主动安全装备和被动安全性了。在注意每台车有几个气囊,是否标配ESP的时候,很多人却忽略了车辆的轮胎规格和性能。甚至很多车主不正确地改装轮胎、长期使用磨损过度的轮胎等等,这些都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汽车轮胎鼓包的原因很多,如果排除车祸、擦碰、停车地面不平衡等人为因素外,主要是因为轮胎生产工厂违规操作导致轮胎质量不行,从而使得轮胎在使用时容易因为压力过大产生鼓包。其具体现象就是在轮胎的平滑面上凸起或凹陷一块,多数呈不规则或不对称状。鼓包或凹陷的危险在于容易引发爆胎,而爆胎轻则使车无法行驶重则危及生命,尤其在高速行驶时爆胎的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