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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类投诉典型案例映射车辆售后隐患
http://auto.online.sh.cn 2010-05-21 08:45 [来源]:汽车007周报

    人们在享受汽车带来的全新生活时,也在遭遇它带来的许多烦恼和困惑。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走入寻常百姓家,名目众多的消费陷阱成为购车族和用车族颇为关心的话题。汽车消费大致可以归为两大类,一是购车期,二是用车期。对于大多数首次买车的消费者来说,对汽车的了解甚少,长达几年的用车期是体现车型质量、厂商服务优异与否最直观的方式。也就是在用车期,细究消费者的相关投诉不难发现,商家、维修厂的“花样”之多让人目不暇接。

    【售后服务类】

    汽车配件两个月不见踪影

    开车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出行方便,可如果车辆维修用的配件,甚至一些关乎行车安全的配件要等上半个月,甚至两个月都到不了货,影响到安全行驶,车主可就有得头疼了。本报曾接到过一个投诉,车主为了一个DVD配件等了半年之久。那么,汽车配件都去哪了,4S店配件供应就那么难吗?

    李先生的爱车出现两个问题,并且都集中在车辆的刹车系统上,一个是冬季时启动车辆后刹车异响,另一个是刹车系统迟钝,无法灵敏地控制刹车距离,急刹车效果很差,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李先生赶忙将车开到4S店进行检查,4S店称车辆需更换刹车助力主泵和辅泵,并为李先生车辆进行了订货。可过了两周,4S店表示辅泵仍未到货,严重影响了李先生车辆的日常安全使用。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郎先生身上。据悉,郎先生的新车在行驶到第3天时,就出现变速器异响的问题。首保后更换过一次变速器,但还是有异响。在与4S店再三沟通后,店家同意为郎先生再更换一次变速器。但附加条件是要签定一份协议,保证在第二次更换完后无论该部件有无异响以后都不再免费更换。虽然不满4S店的协议,但为了车辆的正常使用,郎先生最终还是同意了这个要求。但签完这个霸王协议过了近两个月,郎先生都没等到新变速器。

    评析>>>

    在本报接到的售后服务类投诉中,配件等待时间过长一直是车主投诉厂家或者服务站问题的重点之一。从最终投诉结果来看,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真的因为配件供应紧张或缺货造成,更多是因为厂商对此不重视,可能4S店会觉得反正是免费给车主修,多等等又何妨,或者更可怕的是根本没打算真的更换而编造的托词。

    维修“乱收费”不成做手脚

    郭先生发现车辆机油消耗严重,便将车开到一家4S店检查。工作人员将车子全部拆开检查后,称发动机出了严重的问题要大修。“不会啊,车子跑起来的时候我没有觉得有异样,发动机有问题我怎么会感觉不到呢?”有着多年开车经验的郭先生十分纳闷。但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同意进行维修。随后,工作人员给郭先生打印了一份报价清单,一共5.8万元的维修费用,可把郭先生吓了一跳。“我买一个全新的发动机也只要5万元,你这个报价高得太离谱了。”郭先生说。

    随后,郭先生到同品牌其他4S店咨询了发动机的维修费,别人的报价才3万元左右,郭先生决定将车换店维修。在4S店取车时,他特意吩咐工作人员千万别落下零件。随后,郭先生约了一位4S店专修发动机的老师傅,将车开过去一检查,老师傅说发动机根本没有问题,只需要更换一个零件就可以了。在检查中,老师傅发现车上的一个价值1万多元的零件不翼而飞。“肯定是丢在4S店了。”郭先生随后在4S店的仓库内找到了自己的零件,但4S店却称郭先生没有出示确凿的证据证明,坚决不让他将零件拿走。无奈之下,郭先生投诉至消保委。经调解,4S店同意退还缺失的零件,并向消费者致歉。

    评析>>>

    目前4S店的乱收费、价高质差等现象十分普遍,消费者在进行售后服务时要擦亮双眼,理性消费,让4S店出具合理有效的收费证明,保留相关维修凭证,便于维权。

    久修不愈,4S店维修能力堪忧

    消费者沈小姐购车不足一个月,发现车辆在怠速时空调不制冷。当接连几次发现这个问题后,沈小姐决定去4S店了解情况。

    由于故障点比较细微,4S店里的维修人员在经过几次试验后,才发现了问题点,但4S店表示暂时不能修,要将车留在店里观察。之后,4S店告知沈小姐,他们更换了空调压缩机,问题已解决。可在沈小姐满心欢喜地提走爱车后,没过多久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无奈之下,沈小姐再次将车开回4S店内。谁知,这一去就是5次,原本沈小姐以为的小毛病反复出现,4S店却始终没有修好。

    沈小姐告诉记者,在这5次维修的过程中,4S店把车辆的空调压缩机、几个阀门做了更换,电脑数据也做了些许变更,且每次停留店里维修的时间都不算短,为何问题仍旧没有解决?对此,沈小姐开始质疑该家经销商的维修能力。“一次次去,信心一次次变少。店里的维修人员每次都换掉些小零件,但问题根本没有任何好转。既然不能解决,就应该明确说出来,不要每次修好后让我来提车,提回去车却依然存在故障。”沈小姐认为,4S店不仅维修技术有问题,在解决消费者车辆问题的态度上也有些敷衍。“每次去都说要检查,但每次的结果都一样,有点拖拉敷衍的意思。”

    对此,4S店的负责人却表示无法给消费者100%修好的承诺。“我们能做的就是力求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并且对沈小姐表示歉意,让她来来回回跑了这么多次。这是我们的服务不到位,对此我们会做出一定的补偿。将赠送2次保养,并赠送2000元的工时费。”张先生表示,这些条件是4S店经过协商后做出的最终决定,但是双方在条件上并没有达成一致。

    评析>>>

    车辆故障久修不愈,谁遇上了都心烦。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曾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相关凭证,可要求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但这部公布了五年的草案至今仍未正式出台。建议消费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更换同品牌经销商尝试维修,或向厂家客服寻求帮助。

[选稿]: 邬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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